回复 上将无锋 : 这是一个中锋辈出的时代,美国时代周刊登载了一篇关于NBA巨星李胜利的采访。 记者:“为什么外界评价您是NBA的航空管制员?” 李胜利:“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周围两米内起飞。” 记者:“为什么您的罚球命中率会比奥尼尔还低?” 李胜利:“因为奥尼尔学会了里克-巴里的端尿盆。” 记者:“为什么你喜欢吃西红柿?” 李胜利:“因为……等等,你的问题有点跑偏了啊,西红柿是姚明的梗!””
回复 手撕小龙虾: 这部《中文字暮一区在线观看害羞草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冬枫寒 : 他们生在名为“江湖”的土地上,刀上染着鲜红的血,那是他们一生铭记的孽。手里捧着难消的恨,心里记着无果的情,他们自恃一生冷漠,却又各自欠了不该欠的人。谁说浮生若梦,他们的梦里没有莲花,只有历不完的千重劫。(ps:这本书一共由八个系列故事组成,是小刀用原来的笔名“茧夕月”写的,所以网络上可能有些蛛丝马迹。为应小伙伴儿们的要求,此书重新发在点娘,而且以后不会再挪窝啦!灰常感谢小伙伴儿们的支持么么哒~~~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