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牧玄真 : 盛望搬进了白马弄堂的祖屋院子,一并搬进来的还有他爸正在交往的女人。他爸指着那个女人的儿子对他说:叫哥。桀骜不驯吃软不吃硬的制冷机(攻)x自认很金贵的懒蛋小少爷(受)盛望:我笔直。江添:我恐同。校园文,1v1+he封面感谢虹梢小天使~”
回复 四喜乾果: 这部《另类小说一区图片区自拍》苍天无情,以岁月作刀,屠宰万物生灵。 大地不仁,竟化身为砧,视众生为鱼肉。 屠刀之下,皆为蝼蚁。 其中一只蝼蚁却不服。 我命由我不由天! 天不容,以莫测天威将其镇压。 蝼蚁反抗,誓死佑生,不惜粉身碎骨,终参透无敌玄功,召来毁世神剑。 天外来剑,助我显威,我命由我,何必由天!
回复 艾斯林沃什 :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